对于简单的住宿
下面的四个业务形式已经确立了在酒店商业法
1。酒店经营2。旅馆经营
3。简单的住宿业务
4。招待所的业务
在这住了人,其他的东西比一个宿舍的业务,主体结构和设备被人们分享了很多的住处提供了一个“简单的住宿销售”,以应对价格设施,销售(酒店商法它指的是第2条第4款)。
把如双层床是分享一个地方停留在多人的设施。
例如旅馆,养老,旅馆,胶囊旅馆,招待所等都会被提及。
如果要开始在众议院招待所,最多也就在这种“简单的住宿的销售。”
该业务的基础上,酒店商业法,都道府县知事(指定城市,核心城市如医疗中心主要城市的市长,市长特别行政区),你需要获得(酒店商业法第1款)的许可。
简单的住宿企业营业执照的要求
① 谁可以采取许可
1。违反酒店商法(或处置)被判处的刑罚有,执法结束,或谁没有之日起经过三年的人,你不再受强制执行 2。撤销大酒店商务法律的许可,
谁也无法从注销之日起经过三年
② 对于位置
在四周之内100米的区域 (A)学校(不包括大学)
(B)儿童福利设施的
(C)社区中心
(D)图书馆
(E)博物馆
(F)青年发展基金
如果有,如果存在原始设备环境,并且如果设备安装显著受损是不允许的可能性。 (酒店商务法第3条第3款)
该※本工厂因此,务必根据每个州的法规来有所不同。
③ 关于建设
建筑和设施设备的标准已经确立了在酒店商务执法条例。 (第1条第3款大酒店商务执法条例)1。房间总建筑面积超过33平方米(约18张榻榻米)
如果你把2.2双层床等,上和时间间隔的下部大约一米以上
3。
有适当的通风,采光,照明,防潮和排水设施 4。够浴(如果有公共浴池附近的不需要)
的人留下来放的 5。洗脸盆
足够数量的 6。卫生间
的适当数量 7。
什么其他的都道府县通过条例规定
④ 对于使用区
如果不这样做下一个分区不能在酒店业务进行登记。1。第一类居民区
2。第二种居民区
3。准住宅区
4。邻里商业区
5。商业面积
6。半工业区
⑤火权限
刚下车在恶劣的卫生中心的许可,允许酒店业务的收购还需要火的许可。更具体地说,我们得到了一个名为“消防法律法规配合的通知”的事情。
共用房间基本
因为简单的住宿是,在酒店商法“住宿的地方,在很多人,共享,设施为主体的结构和设备”的
它已与。
在酒店商业法,不仅没有界定酒店业务的轮廓,精细化,如要求已被当地政府法令(每保健中心)成立。
大阪府,大阪市,东大阪市,堺市,丰中市,高槻市,枚方,即使在相同的大阪府已颁布分别独立运营自己的定例。
所以,让我们在大阪市的情况下,具体看。
无用的,如果你没有创建一个共享的房间
在大阪市的条例“什么提供每人容量的房间的情况下,房间的总面积是整个房间的总面积的不到一半”
有一个要求,即。这意味着
“共享室所需的(很多人)半数以上”
它会被调用。
共用房间解读
那么急,因为合住(很多人室),或任何人,以对应于许多人的房间吗?是。在大阪市的情况下,大量的人的房间间客房或以上容量的4人。
所以
房间的容量的4个或更多的人是一半以上将是事实(面积基准)必要的。
这一要求是必须特别注意的情况下,转移公寓等在一个简单的宿舍。当一个旧型的单间公寓,也被认为是第一个地方不可能......的情况是,4人合住。
但是,进一步的有在大阪市的情况下,从这里另一项规定。
“如果你想使用在分层床磨合型商业形态(上下铺),被认为是更多的容量客房一大批人房2人是”
由于磨合型商业形态,使很多人上床,如果使用时间两阶段床,共用房间容量房间2人(很多人房间)将被处理。
●你能走呢?●
在行政书士的办公室,都可以代表日本允许招待所。
咨询费5000日元
●查询●
行政书士办事处
090-3676-8204